第四十五章 赶他出局-《重生铸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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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里巴巴这一类的企业,几乎拥有全部网民个人信息、银行卡信息、消费习惯等等,将来的业务,甚至会拓展到整个金融领域,怎么可能由国外企业实际掌控,尤其还是世界上最大的竞争国?东西方最大的对立国?

    这已经部分涉及到国家信息安全层面。

    在这场谈话之前,赵泽君就仔细的分析过。

    阿里巴巴之所以会在上市前几年,耗费巨资从雅虎手里,回购阿里巴巴的股份,应该不单纯是经济原因。

    百亿美金,即便对于2011年的阿里巴巴,也是一笔极为沉重的负担。

    他能记得一些细节,阿里巴巴和雅虎合作之后,始终矛盾不断,在回购雅虎的股份时候,引入了一家国字头的新股东……

    后世疯传阿里巴巴是外国企业,从股份构成上来说也许没错,但实际上,真正掌控阿里巴巴的,依旧是阿里巴巴管理团队,而不是外国人。

    不错,阿里巴巴是在美国上市,可如果涉及到国家安全,不要说美国,他跑到月球都上不了市。

    不仅是阿里巴巴,历史证明,国内互联网巨头,都不可能由外国企业和个人掌握。

    可以有股份,甚至是大股东,但决策权,必须牢牢的掌握在中国人手里。

    至于阿里巴巴另外一个大股东,软银的孙正义,和雅虎情况还不完全相同。

    软银是风投,对于决策权几乎没有要求,而且孙正义本人和阿里巴巴关系向来融洽,从未对马芸的决策有过任何反对。

    再者,日本这个国家,归根结底,也就是个跑腿的小弟,随着大陆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入,这个所谓的第二大经济体,已经渐渐失去了和大陆全面抗衡的能力。

    马芸这一次沉默了足足有半分钟,在这种两个人的谈话中,半分钟的沉默显得非常漫长。

    “赵总,你很让我意外。在国内,像你这样的年轻人,我从来没有见到过。无论今天结果如何,我个人都很愿意和你交个朋友。”马芸终于开口了。

    赵泽君笑了:“从那天你在西湖龙舟上接我开始,我们就已经是朋友了。既然是朋友,您如果有‘但是’,就不妨直说。”

    马芸也笑了:“是的,我现在就要说但是。但是,股权,未必就能和决策权、控制权划等号。哪怕我只拥有10分之一的股权,我同样可以拥有百分之百的决策权。”

    赵泽君沉默了片刻,眼皮一翻:“AB股?”

    马芸双手一摊,示意正是如此。

    AB股是一种二元股权架构,即公司创始人和高管持B类股票,投资人持A类股票,B类股票每股表决权等于A类股票10股的表决权。

    换而言之,马芸只要占有超过5%的股权,就拥有了超过50%的决策权。

    即便雅虎、软银占股权已经达到70%以上,但阿里巴巴管理层,同样有控制权。

    采用AB股架构,可以完全绕过了赵泽君所提的问题。

    “采用AB股方式上市,必须经过董事会投票通过,雅虎会同意吗?”赵泽君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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