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七章 不错喔!(为逍遥盟主加更!)-《重生之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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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恒,叔叔那里.......”林素犹豫着想要说些什么,却发现自己不知道说什么好,所以显得欲言又止。

    陆恒躺在草坪上,午后的阳光洒在草坪上,端坐着的林素为他遮挡住了大半,没有那么刺眼,心情也没有那么抑郁。

    “没事的,别想太多了,那首歌也许是有感而发。但并不代表现在,我父亲那里很好,很好。”陆恒眯着眼睛说道,语气里有欣慰。也有庆幸。

    林素点了点头,抚摸着陆恒竖直不扎手的头发,笑道:“其实你唱歌很好听呢,你不知道,教室里鸦雀无声的时候。那种感觉就跟你是个大歌星一样。”

    陆恒睁开眼睛看着林素,“你现在才知道我唱歌好听吗?那我送你的那首歌算是白送了,还给我吧!”

    “才不,那是我的生日礼物,我才不还你。不过这么说来,你唱歌、写歌都很厉害诶!我记得你以前还唱过一首歌吧,那首也很好听呢。”

    “什么时候?哪首?”陆恒确实有点想不起来,他偶尔也会哼歌,多是后世比较熟悉的歌曲,一来二去也就混乱了。想来平时在林素面前很少唱歌。这一下子就想不起来了。

    林素目露追忆之色,不确定的说道:“去年十一月份的时候吧,你晚上唱的,我记得我问过你,你说是你自己写的。不过名字你好像没说,我也没问,那首歌叫什么?”

    陆恒这下才想起了,似乎是有那么一幕,一个少年在漫天星空下帮扎着双马尾的女孩推着自行车,嘴里哼唱着夜空中的星。气氛呈现粉红色,旖旎浪漫。

    “夜空中最亮的星,那首歌是这么个名儿,你喜欢?”陆恒双手枕在草坪上。懒洋洋的样子。

    “嗯,喜欢,你再唱一遍吧,好久没听过了。”林素肯定的回答道。

    陆恒身躯不动,说道:“唱可以,不过你得先奖励一下。别人大街上卖唱都要收点钱,我总不能白唱吧!”

    “我是你女朋友啊!”林素抽了抽陆恒的肩膀,撒娇道,不过看陆恒那惫懒样子就知道没用,只好问道:“好吧,你要什么奖励?”

    “亲我一下,喏,就这边脸颊就可以了。”

    “不要”林素看了看四周,打球的学生这么多,她才不要做这种羞人的事呢。

    “不要就算了,我躺会儿,今天可真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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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打篮球累了的学生做到石阶上喝水,细嫩的柳条垂下来在面前晃荡,隐约间还有歌声传来。

    “能否记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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