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二十四章 无相神轮-《罗修炎月儿全文免费》


    第(1/3)页

     book chapter list     “妹妹啊,你怎么就那么傻呢?明明我要比太上情更加的优秀,为什么在当年的时候,你和其他人都选择了追随太上情,而疏远了我呢?”

    每每想起这些事情,梦千殇就会感觉自己很心痛,同时对于太上情的憎恶和怨恨也就更加的强烈。

    轮回转世之后,太上情很早就摆脱了自己的控制,一开始他并没有放在心上,但是当他在荒界再一次遇到太上情的时候,却发现他已经成长到了快要超出自己掌控的范畴了。

    而这一次在道源之地,他再一次看到了太上情,这个家伙的实力已经可以跟自己旗鼓相当了,让他无法接受的是,实力旗鼓相当,但太上情的修为却比他低了一个大境界!

    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将来同处于同样的境界,他必然不是太上情的对手!这种结果,让梦千殇无法接受,也不能忍受!

    “问道应该不是你的真名吧?以你的实力绝对不可能是默默无名之辈,你到底是什么人?”刑杀的目光凝视着罗修问道。

    “我是什么人并不重要,如果你还想打的话就继续,不想打的话就让开。”罗修淡淡说道。

    “你不要太嚣张了!”刑杀冷喝一声,“虽然我承认你的实力很强,但是以八等神魔后期的修为能够有你这样的实力已经是极限了吧?我不是没有手段杀你!”

    “哦?你有什么手段就尽管使出来吧。”罗修不以为然。

    虽然说这个刑杀的实力的确很强,但这个家伙却说有手段干掉自己的话,罗修却是嗤之以鼻。

    这种不屑并非是瞧不起人,而是源自于自身的信心,刑杀自认为拥有强大的底牌手段,他罗修又何尝没有?

    无论是青天神碑还是青天神符他都没有动用,甚至他所开创的最强大的神通,也都没有施展呢。看書溂

    “既然你想死,那我就成全你!”

    刑杀大喝一声,周身气势顷刻间以一种疯狂的速度开始攀升,一道道紫色的天罚神雷在他的身上出现,并且这些神雷不断的凝聚,散发出越加可怕的气息。

    面对刑杀狂涨的气势,罗修不为所动,神色从始至终都很平静淡然,不管刑杀施展出什么强大的神通手段,罗修自信都能轻松应对,因为无论是青天神符还是紫霄炼天炉的防御,都不是一个还未凝聚神轮的九等神魔后期能够打破的。

    看到罗修那淡漠的表情,刑杀的心中越加愤怒,但越是愤怒,刑杀反而就变得更加冷静下来,心中陡然凛然!

    这种凛然,源自于内心深处的一种直觉感应,这种直接告诉他,即使是他拼命施展出那招神通,也绝对无法击败眼前的这个男人。

    尽管刑杀不愿意相信这种直觉,但他却不敢去赌,因为即使是他拼尽全力打败了这个男人,自己一旦身受重创或是消耗极大的话,这个道源第一山也不可能是自己的,反而可能会被别人坐收渔翁之利夺走!

    刑杀当然不会去做这种为他人做嫁衣的事情,所以他就只能放弃道源第一山了。

    “这座道源山我可以让给你,但是等从道源之地出去之后,你最好不要遇到我!”

    刑杀冷冷的说了一句,然后就飞向道源第二山,而此刻的道源第二山,则是被梦千殇所占据的。

    罗修当然听出了刑杀话里的用意,一旦在道源之地凝聚了神轮,那么刑杀的实力最少也要提升两三倍,到时候从道源之地出去再遇上的话,他肯定要为今天的事情找回面子。

    不过罗修却根本没有把刑杀的威胁放在心上,此刻刑杀不是他的对手,那么今后就更不可能是自己的对手,刑杀自认为凝聚神轮后实力可以提升两三倍,而他罗修的实力难道就会止步不前吗?

    罗修迈步走向道源第一山,至于幼香儿在看到他和刑杀的战斗之后就已经主动退出了。

    来到道源第一山的山巅,罗修就感受到了浓郁至极的道韵能量,这里的道韵能量甚至浓郁到可以阻碍神识的地步,这并不说这里存在有限制神识扩散的力量,而是因为道韵能量太过于浓郁所造成的。

    道源三十三山的争夺并没有就此结束,站在道源第一山遥望道源第二山,罗修看到了一尊巨大的轮回,还有轮回殿,轮回剑等强大的法宝神器。

    梦千殇终究还是没能忍受的住,他放弃了道源第一山的争夺,退而求其次选择了道源第二山,面对刑杀的咄咄逼人,他终究还是展现出自己隐藏的实力。

    即使是梦千殇动用了轮回之力和轮回道盘碎片所化的神器,以刑杀的实力也不比他差多少,但是与罗修交手的时候刑杀本身就已经有了不小的消耗,本以为在他面前主动退走的梦千殇会主动让出道源第二山,却没想到会爆发出一场大战。

    最终刑杀再次选择了退让,带着一身的伤势离开道源第二山,前往第三山。

    幼香儿不敢跟梦千殇争夺第三山,于是就选择前往第四山,但是胡青青的实力却出乎了她的意料之外,幼香儿吃瘪,于是只能受伤遁走,前往第五山。

    随着时间的流逝,每一座道源山的争夺也都渐渐的接近了尾声,最终只有三十座道韵山有了各自的主人,仍有三座道韵山是空缺的。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