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三条人命的案子(七)-《一个小律师的奋斗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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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了,郝好内心告诉自己。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如果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警方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但实践中,退回警方补充侦查的为多。

    而警方在收到被退回的案子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并重新将案件移送检察院。

    检察院在收到警方补充侦查完毕移送过来的案件后,依法还可以再退回补充侦查一次。

    如果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后,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而同样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这也就意味着,无论何种原因,只要检察院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都将被无罪释放,并可以依法获得国家赔偿。

    “郝律师,材料我们收下了,回头你给我一份书面意见,方便我们入卷。”侯勇说着放下了手中的卷宗和郝好所画的速写画。

    “书面意见我这里有。”郝好说着,从随身带的档案袋中抽出了两张a4纸,然后递给了侯勇,“侯处长,是准备补充侦查吗?”

    “等我们研究后再说。”侯勇并没有给郝好一个准确的答复。

    这个结果也并没有出乎郝好的意料,退回补充侦查和自行侦查都是由检察院自己说了算,人家不给自己答复也是在情理之中的。

    走出检察院,郝好看到各勇有些异样的目光看着自己,“小和,怎么了?”

    “郝律师,这个案子是不是要无罪了?”和勇问道。

    “这才哪儿到哪儿啊,早着呢。”

    “我记得上学的时候老师说过,如果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而退回补充侦查的话,犯罪嫌疑人有很大的几率会无罪释放的。”

    “你们老师说的是理论上的,实际工作中要复杂的多。”

    “哦。”和勇应了一声,然后又问道,“郝律师,你是怎么想到用速写画来画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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