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是什么?难道是混不吝? 嗯,这个想想就行,敢说出来,估计连程家大门都走不出去。 摇摇头,杜荷装出一脸呆萌的样子。 程咬金哈哈大笑:“对,就是你现在这个样子。你以前的那个扇子上写的那几个字就不错,难得糊涂,老夫靠的就是这个。小子,聪明人往往死的都很早,所以想要活的久,最好把自己的当成傻子。 如果你还是想不明白,老夫可以给你举个例子,你就说,你是喜欢与聪明人交往,还是喜欢与傻子交往?” 杜荷想说喜欢跟聪明人交往,毕竟聪明人之间会有默契,而傻子……被猪对友坑了的人还少么? 不过,很快杜荷就反应过来,老程并不是这个意思,聪明与傻其实是相对的,当你觉得对方聪明的时候,就会自觉把自己放在傻子的位置上,让自己原本的优越感荡然无存。反之,如果跟一个傻子在一起,那就会显得自己很聪明,凭空多出一种优越感。 好吧,程咬金! 看似混不吝,实则奸似鬼的一个老家伙。 望着老程一副‘一般人我不告诉他’的表情,杜荷苦笑抱拳:“程叔金玉良言,杜荷受教了!” “嗯,你能明白就好,行了,该见面也见了,老夫下午还有事情要出去,你们年轻人在一起好好聊聊吧,记着,别打架啊。” 程咬金见杜荷真的明白了,哈哈一笑,起身离开演武场,独自去前面沐浴更衣,看样子好像真的要去赴一个正式的约会。 这个老家伙,还真是……。 杜荷不知道应该怎么表达自己的情绪,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日。 老家伙有话不直接说,绕了一个大圈子,最后才点明主题,说了半天,就是老子被针对了呗,可木秀于林又不是我故意的,只能说是金在在哪里都会发光,一个优秀的人是无论如都藏不住的。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