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阳光正好,马路上,人流如潮,通城向来有庙会的习俗,放在其他地方,可以称之为赶集。 不过随着时代的发展,尤其是日常购物开始变得越来越便利,庙会赶集,其影响力以及必要性已经在一年比一年地打折扣了,人们对它的热情,也是一年不如一年。 不过今儿个来参加的人很多,马路上出现了人潮,庙会的中间位置被搭起了一个小高台,据说到中午十二点时,会有从外面不知道哪个名寺的佛骨舍利会被送来。 其实,真正的信徒可能并不多,但大家也都愿意来参个热闹,等舍利到来时,也都愿意双手合什地去祈祷祈福一下; 反正也就是个动动手动动脚的事儿,何乐而不为? 并且,别人求了我没求,岂不是太吃亏了?反正也不用门票钱。 “喂,你们几个在那边看紧点啊,那个,小王,小孙,你们俩拿着大喇叭到那边去,注意维持好秩序,坚决不允许出现踩踏事件,听到没有!” “明白,队长!” “明白,队长!” “好,去忙吧。” 老张吩咐完了后就走到马路对面的一家奶茶店里。 店里头, 戴着墨镜的周老板靠在椅子上,也不晓得是在观察着外面的情况还是在打盹儿,老张觉得,后者的可能性要更大一些。 自家老板,凡是能躺着绝不坐着,能坐着绝不站着。 安律师则是带着自己的专属超霸杯, 跟奶茶店里的人要了一些冰块加进去, 时不时地举起超霸杯, 咕嘟咕嘟咕嘟………… +1+1+1+1+1(脑补马里奥跳金币的声音)………… 老张找了空位坐了下来,店里有空调,确实比外头舒服。 安律师放下了杯子,看了看老张,问道: “你祖宗呢?” 这话听起来,怎么那么像骂人呢? 但老张也莫得办法,就跟老板的骨灰拌饭一样,普通人也根本碰不到这种事儿。 “我不知道。”老张摇摇头,猜测道:“赶集去了?” 安律师撇撇嘴,其实,他对今天的安排,其实是有些不满的。 自己安排了整个书店的人上上下下在外头跑了好几天,几乎是一无所获,结果老张头过来就提了这个法子,要是这次真被老张头给抓住了那玩意儿, 岂不是显得自己很愚蠢? 别看老张头那自命清高刚正不阿的样子, 这种人刷起上司好感度起来, 往往更牛叉。 偏偏上司还挺吃这一套的。 感觉到自己第一白手套第一狗腿第一军师的位置开始出现松动的安律师, 现在有点焦急,而越是焦急,也就越是习惯性地想要靠大口大口的咖啡来缓解。 不自觉的, 又举起杯子, 猛灌了一汽。 “哟,这是在借酒消愁呢?” 小男娃推开店门走了进来。 安律师白了小男娃一眼。 “其实吧,那家伙抓不抓,问题真的不大的,近年来,一些规矩松动了,这是谁都能感觉到的事情。 连地里头都开始重新长土地公了,一些其他的玩意儿也想出来呼吸呼吸空气,不也是人之常情么? 它收点儿香火,重塑个法身,可能也就这个目的吧。” 听到这些话, 刚刚靠在椅子上一直一动不动的周泽摘下了墨镜,看着小男娃。 小男娃面不改色,继续道:“当然了,香火这玩意儿,也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大部分人其实也用不到。 但说实话,也不看看这通城到底是谁的地界儿;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