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票房分成-《我真的是大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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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赌协议被否决,就只剩下第二种方案。
发行公司直接参与票房分成。
松果影视承诺,拿出五千万做发行,上映首周保底30%的排片。
后续排片得根据票房和口碑调整。
他们要5%的票房分成。
这个5%,是总票房的5%,而不是分成后的5%。
这胃口未免太大了。
现在的票房分成,国内一般是这么操作。
打个比方,一个亿的票房,首先要扣除电影专项基金税收杂费,合计8.5%,这就是850万。
院线方,像《他是凶手》这类不知名导演执导,演员名气一般,前景不太明确的电影,院线方通常要价54%的分成。
这里就是5400万。
剩下37.5%,也就是3750万,才是电影出品方制片方的分成。
这3750万,首先要扣掉宣发费用,以及拍摄成本。
如果宣发投入1500万,拍摄成本2000万,最后就只剩下250万。
制片方的利润,也就只有这250万,还得和投资方按照股份占比分成,还要缴税。
落到口袋里能有100万,那都是喜极而泣。
但是……
现在发行公司要价5%的票房分成。
等于是发行公司要先分走500万,留给制片方就只剩下32.5%,3250万。
扣掉宣发,拍摄成本,最后一算还要亏250万。
忙活了一整年,到最后亏钱,换谁谁心里舒坦?
虽说还能靠卖网络版权,卖电视台版权赚钱,但是这点利润和一年的投入比较,投资回报比太低了。
这也就难怪,热钱都涌入电视剧市场。
电视剧市场的盈利,是电影的十倍。
演员的片酬都是按集来算,比电影片酬高多了。
就说于李莉,她拍一部40集电视剧,打包价至少都是1800万。
遇到需要她扛收视率的电视剧,打包价2500万起价。
但是她拍电影《杀出去》,红太阳是按照她的咖位给片酬,就只有500万,还要了她一整年的时间。
这收入,能比吗?
不过,要是《杀出去》这部电影票房能爆的话,红太阳事后肯定会给她包一个大红包。
这都是行业默许的规则。
加上她也投了钱,可以参与票房最终分成。
所以……
5%的票房分成,不管票房多少,发行公司都要分,这要价就很高了。
而且,最终票房分成出来后,不管亏本赚钱,首先就是要扣除发行费用。
要是分成的钱,连发行费用都不够,制片方就得掏钱补齐发行费。
总归,发行公司即便忙活了一阵不赚钱,好歹也能保本。
制片方可就没这好事了,院线那头亏了钱,就只能从其他地方找补回来。
只是,票房不好的电影,卖版权肯定也卖不出高价,这就形成了恶性循环。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导演拍了电影,结果票房不理想,会沉寂好几年没动静。
亏钱了啊,担责了啊,伤了元气啊,没人投资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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