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人间相思不曾闲-《风姿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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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后门冲出了朱门居,在几条小巷中穿梭来去,紧追在后的人,半个也没减少,在持续将近一刻钟之后,看似漫长的追逐战,终于到了落幕的时候。

    “糟了,是死巷子。”

    “你怎么跑进这种地方。”

    “你还说,是你拉着我跑的。”

    “谁教你一直讲话,让我分心。”

    出现在他们眼前的,是一条狭长的死巷子,巷子的最末端,是一道厚重的铜门,只要打开,就有通到外面的路,可是,这道最后的希望,却被一把南京锁给封死,求救无门。

    眼见敌人步步逼近,兰斯洛收起了嘻皮笑脸,把小草推到身后,随手拾了根木棍,一夫当关,站在巷口,道:“我在这里顶一阵,你想办法把门打开,逃命去吧!”

    “你顶的住吗?他们这么多人…”小草焦急道。

    “顶不住也要顶啊!我是老大,又学过功夫,怎么说都轮不到你去顶啊!”兰斯洛正色道。

    正确说起来,兰斯洛可说是没什么武功,正面搏击,确实比一般的人要强,但怎也不可能同时面对这许多人,审视了敌我状况,小草判定,情势糟的无以复加。

    “你会死的。”

    局面是一面倒,小草急的都快哭出来了。

    “放心吧!没追到紫钰小姐以前,我是不会死的。”

    兰斯洛面上露出笑意,“倒是你啊!开了门就快点跑,不要留下来碍手碍脚的,害本大爷用不出绝世的武功。”

    “大哥。”

    两道泪痕无声地爬上脸庞,小草哭了起来。

    “快滚吧!大男人一个,不要没事哭哭啼啼,婆婆妈妈的,会找不到姑娘要的。”

    虽然是情况危急,兰斯洛仍保持着相当程度的幽默感,在他的思想里,一个男子汉,平时怎样是一回事,倘若危险时不能挺身而出,要累别人去送死,那可是猪狗不如,所以,在情在理,他没有理由回避这一战。

    “喂!混帐们,你们的对手是武功盖世的兰斯洛大爷,想要吃到明天早餐的人,赶快丢下刀子,回家睡觉去吧!”

    面对敌人,兰斯洛决定先声夺人,开口宣战。

    “巴老大,你看看,这小子以为自己是谁啊!”

    “他失心疯了。”

    “别管那么多,取下他的脑袋,向赤先生覆命。”

    “小子,去见阎王爷吧!”

    亮晃晃的刀刃砍来,兰斯洛这才想到“对了,忘了问他们,杀我的理由是什么?”,刀临面门,不及细想,提起木棍,便是一格。

    “刷”的一声,半朽的木棍,不堪一击,刀刃断木而下,兰斯洛急忙把头一偏,避过要害,血光飞溅,给砍中肩头,一阵剧痛传来,兰斯洛忍痛反击,趁敌人还没有下一步动作之前,飞脚踢重对方小腹,把人给踢的飞了出去。

    才解决一个,一柄长枪当胸刺来,兰斯洛侧身避过,却给枪尖划破了腹侧,奋力夹住枪柄,当敌人用力回夺,劲力稍分时,兰斯洛一拳结结实实地轰在他面上,清脆的骨碎声,登时响起,敌人鲜血如泉,仰天倒下。

    足以被称为惨烈的战斗,持续进行着,兰斯洛的作战方法,极为骇人,每当受到攻击,他设法避开致命要害,以别处肌肉承担伤害,再趁对方旧力已老、新力未生之际,重招反击,造成了一击倒地的惊人战果。

    兰斯洛未受过正统的武术训练,内功、招数均是一窍不通,满身矫健功夫,全是生活在山林之间,与猛兽搏斗上千次,所得到的经验。

    而无数次死里逃生的狩猎,给兰斯洛莫大的启示。

    “与其一味防守,不如全力反攻”、“攻击务求确实,与其轻轻摸敌人十下,不如全力给对方一击。”

    在这种劣势,倘若兰斯洛只想保命逃生,拼命防守,只怕早已给敌人乱刀分尸,所以才以攻代守,第一时间反击,同时全力而发,务必做到一击必杀的地步,用以创出一线生机。

    战场实战,与比武竞赛不同,生死只差在一瞬之间,一但错手,便再没有第二次机会翻本,兰斯洛清楚地把握到这些原则,是以能以一敌十,僵持多时,他的动作,虽然没有什么美感,甚至几近无赖,却具有高度的实战性,是以兰斯洛虽然武功不精,但在实战时所发挥的杀伤力,却远较一般武林好手为强,这不是普通的武馆锻练,所能修练出来的。

    一旁观视的小草,暗暗惊心,她再次得到了肯定,兰斯洛的老师,绝对不是寻常人物,那种直接、确实致命的动作,不是以打倒对手为目的,而是百分之百达到了让对手再起不能的效果。

    这是纯为实战所开发出的技巧。

    由于决战的地点是窄巷,敌人攻来的方向只限于前方,省却了被四面围攻的危险,却也因此,敌人的阵容显得相当厚实,无法突破,亦被堵死出路,失去了趁乱突围的可能。

    然而,不管兰斯洛怎么善战,人数的差距,是致命性的决定,兰斯洛打倒了二十个人,身上就多了二十道伤口,虽然不会致命,但长时间的失血,无疑造成了等量的伤害。

    盏茶时分后,兰斯洛用折断的枪柄拄地,一滴一滴的鲜血,自身上各处滴落,在脚边形成了一个水滩,他大口喘气,血迹殷然,全都是他自己流出来的,他的敌人,早在能流血之前,就给伤筋断骨,重伤倒地了。

    兰斯洛身上,几乎找不到一块完整的地方,过多的失血,让他的视线开始模糊,被击倒的敌人,已经可以堆出一道肉墙了。

    “还有谁敢过来?谁要当兰斯洛大爷下一个杀死的对手?”

    尽管脚底已经发软,兰斯洛依旧坚持所谓高手风范,虚张声势。

    围攻的一方,面面相觑,他们已经失去了近三十名同志了,虽然不见得致命,却在被击倒地后,再也没起来,这令他们感到某种超越认知的恐惧,对手的武功并不强,身上受的伤,也足以令一头猩猩颓然倒地了,可是他不但屹立不摇,自己这边却出现了难以想像的伤亡,这简直不可思议。

    在他们心底,此刻正盘旋着一个问题,“他为什么不倒?他为什么不倒?为什么……”

    “大哥……”

    小草掩住脸,低泣出声,在诅咒自己无能的同时,亦为兰斯洛的气概所震惊,在她眼里,满身血迹斑斑的兰斯洛,无疑是斗神阿修罗的化身,他全身血污,威风凛凛,恍若由炼狱中爬出来,为了所守护的东西,一直奋战到最后一刻。

    看着兰斯洛厚实、充满大丈夫气概的背影,小草知道,在自己有生之年,永远不会忘记这幕光景。

    “这小子好强啊!”

    “简直是怪物,流了那么多血,居然还能坚持在那里。”

    “没用的东西。”为首的人怒斥道:“百来个人杀不了一个乡下小子,回去怎么面对赤先生。”

    想起主子的严厉手段,叫人不寒而栗,众侍卫只得相争向前,把兰斯洛乱刀分尸,完成任务。

    “长短兵器齐上,教他躲得了一,躲不了二。”

    “扁嘴鸦、金枪张,你二人同时夹攻。”

    “是!”

    “是!”

    扁嘴鸦、金枪张,是他们之中的好手,安全起见,由他二人联手,这次,该是万无一失了。

    “去!看来人类真的是比老虎狮子厉害啊!”兰斯洛喘息道。

    他此刻手酸足软,光是站着都很吃力,已经没有力量再战了。

    “他妈的,就这么死的不明不白,真是冤枉,何况为保护这臭小子而死,更是不划算,说不得,只好拼命自己先溜走,待本大爷武功大成,再来为兄弟报仇便是了。”

    左思右想,兰斯洛决定突围逃命,转头望向小草,暗道:“兄弟啊兄弟,不是做哥哥的对你不起,只是形势比人强,英雄难免落魄,你若真的讲义气,就保佑本大爷杀出重围,省得日后连替你报仇的人都没有。”

    “大哥,你不要管我了,自己先逃吧!”

    没发觉兰斯洛的念头,小草审观局势,发觉兰斯洛如果弃自己而逃,当有一线生机,决定舍己存人,劝告兰斯洛逃走。

    “说什么鸟话。”兰斯洛骂道:“我答应过你,不会丢下你不管的,你当我是那种说了话不算的小人吗?”

    本来打定的主意,被小草一说,兰斯洛反而放弃了这个念头,决定与兄弟生死与共。

    “大哥。”看到兰斯洛如此重义,小草感动的不能自己,深深发誓,有生之年,必定不负这份恩情。

    面对攻过来的敌人,兰斯洛脑筋转过无数念头,但是,一直到最后,他的脚还是没有离开巷口一步。

    敌人的钢刀斩下。

    有人说,当生物面临生死关头,会产生难以想像的大力量,使跛足之人狂奔百里;妇孺之辈力举千斤。

    也有人说,当一个人弥留之际,回光返照,脑子会特别清明,可以想通许多平时难解的迷团。

    这也就是说,当生命受到极度威胁,徘徊于生死之间的时候,基于求生的本能,生物会激发出平时积蓄于体内,终其一生未有发挥的潜力。

    那么,兰斯洛呢?

    这个自小便在生死关头,流连无数次的男人,当他的生命真正的面临死亡,又会有什么样的力量出现呢?

    奇异的事就在瞬间发生。

    本已气竭力枯的兰斯洛,顿觉一股炽热的气流,自腹部冉冉升起,迅速流遍全身,所经之处,暖洋洋地甚是舒服,全身悠悠自生一股新力,盖过了所有伤疲感觉。

    热气窜流全身,除了止血镇痛外,兰斯洛的各项感官,视觉、听觉、嗅觉,甚至触觉,全都以倍数敏锐了起来,更有甚者,兰斯突然觉得,天地四方,一切的事物,全慢了下来。

    所谓的“慢”,并不是时间上的动词,而是一种超越感官的知觉。

    风的吹拂、左侧枯叶的飘落、三十丈外传来的猫叫,全被五感所捕捉,经过大脑分析传达后,兰斯洛可以清楚的洞察,周围事物变化的轨道。

    比如说,敌人两脚踏地所溅起的水声,钢刀劈下所引起的大气流动,长枪尖端发出的闪光,经由这些感觉,兰斯洛蓦地发觉,自己可以完全掌握对手的攻击路数,以及他们招式的下一招变化。

    那是种很奇异的感觉,兰斯洛没有学过任何武功,也不是刻意计算对方的动向,但他就是知道,敌人一刀砍下,必定变招横拖,而另一把长枪,亦会在此时刺到腰间,先后夹攻。

    他就是知道呵。

    敌人的钢刀斩下。

    兰斯洛两眼一张,左手的木棍笔直刺出,所取的时刻甚是刁钻,那恰好是对方钢刀举到最高点,正要劈下的当口,木棍刺到,那人连哼也没来得及,便给刺穿喉咙。

    兰斯洛微一侧身,将右手的半截木棍,斜斜垂下,那使枪的汉子,一枪刺空,身体前倾,给刺个洞穿。

    只听他惨呼一声,倒地毙命,眼中满是惊异之色,压根就没想到,自己会如此死在一个名不经传的小鬼手中。

    敌方众人一片哗然,那个原本已伤疲不堪,垂垂欲毙的乡下小子,突然之间,变得龙精虎猛,还宰掉两个同伴,怎不教他们下巴掉到小腹去,而他们又哪里知道,兰斯洛的体内,刚刚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

    适才厮杀多时,虽然被这年轻人的不死斗志所震慑,却还不觉得什么,反正他们占了绝对上风。

    无论兰斯洛怎样支撑,到最后,也不过是头比较顽强的困兽而已。

    现在就不同了,两个一流的好手,星驰电闪间,被一招杀掉,而且对方的手法,处处料敌机先,那两个人可以说是自己撞死在木棍上的,完全是高手架式。

    不倒的斗志,加上高手的的能力,这根本就超出了他们的应付范围了。

    看着兰斯洛眼中,越益凌厉的精芒,好似雄鹰盯住猎物般的眼神。

    心理上的堤防,开始崩溃,也不知是谁先喊了一声,所有人开始向后退去。

    “哪里走!”

    兰斯洛一声暴喝,捡了把长刀,趁胜追击,敌方人数虽众,但被他气势一逼,竟是无人胆敢揽其锋,相争逃命。

    兰斯洛几个箭步窜上,手中木棍挥舞,没两下,就打倒了五六个敌人。

    “好啊!大哥,大哥加油,把他们全都宰光。”

    一旁观看的小草,也想不通兰斯洛怎么突然变成一副高手模样,当下只是眉飞色舞,大声呼喊,就差没跳起舞来。

    战斗时候的兰斯洛,大异寻常,平时的粗蛮不羁,升华成了霸气凛然,虽然身上血污处处,但却难以掩饰,那股顾盼生姿的大丈夫气概。

    小草看得心醉神驰,一缕芳心,完全的深系,再也不能自拔了。

    恍惚中,小草彷佛看到,兰斯洛身披黄金战甲,纵马奔驰于沙场,斩敌于马下的景象,她心底有个声音,比起这种小规模的争斗,争夺天下的战场,才是最适合这个男人的舞台。

    当然,那时候的小草,还没有自觉到,这样的想法,并不是以一个倾慕者的角度来看,而是一个谋略家了。

    “咽喉!”

    “脑袋!”

    兰斯洛,体内真气运转,直冲破好几处郁结的经脉,镇痛疗伤,真气越走越快,在各处大穴中旋绕,全身充满精力,不吐不快。

    兰斯洛连声呼喝,指东打西,如同虎入羊群,长刀挥舞间,所经之处,敌人纷纷倒地。

    料敌机先,加上准确攻击,两相配合之下,竟然没人能挡住一招半式,所有人都在发招之前,给刺中要害,被兰斯洛一刀毕命,真的达到了一击必杀的效果。

    兰斯洛纵横全场,一扫刚才被砍成重伤的窝囊气,招式舞动间,以前老头子讲过的话,一一在心头流动。

    “臭小子,回答我,世上最快的东西是什么?”

    “这个嘛……后山悬崖上的那头大雕,它捕捉猎物的时候,一下子就从空中扑下,快得连看都看不轻,该是最快的东西了吧!”

    “肤浅!”

    “那……昨儿个,你跟我说的那个,叫什么闪电剑来着的高手,能在旁人眨眼的瞬间,射落空中十九只麻雀,这个够快了吧!”

    “肤浅!”

    “这也不是,那也不是,到底是什么?”

    “世间万相,到头俱空。耳目之间所能传达的东西,往往尽是虚幻。猛鹫猎物、快剑斩雀,看似快速,却不过是感官上的层面,日升月落、星体运行,这些东西每天都在眼里,却没人察觉,这才是真正快的东西。”

    “……”

    “天地造化万物,而无显其形,真正的大起大落,都是在不知不觉中完成的,超乎耳目之外,你想要成为一个绝顶高手,就得要超脱感官的知觉,用自己的心来感受,不要被肤浅的表面所惑。”

    “知道了,知道了,算我怕你了,吃个晚饭也要发这么多酒疯,大不了今晚我洗碗,别再念了。”

    那时候听过就忘的话,不知为何,此刻却清清楚楚地在心中流过,与自己的战斗相印证,竟是大有道理。

    “不要用感觉,而是用心,死老鬼讲的东西,还真他妈的有点道理嘛!”

    兰斯洛大笑出声,手上攻势更见凌厉,打得本已伤亡惨重的敌方,更是叫苦连天,他们已经折损七成同伴了,现在更连逃命的机会也被剥夺。

    这时候的兰斯洛,脑里各式各样的武道至理,纷纷涌上,已经完全忘却自己仍在战斗,而是本能性的挥舞招数,以实战来领悟这些道理。

    这些明悟,令他从此开启追求武道之门,朝上乘武术而迈进。

    眼见加害的一方,成为了可悲的受害者,即将要被屠戮干净,异变忽生。

    意气风发的兰斯洛,陡觉腹部爆起剧痛,真气不受控制,彷佛要把血液煮沸似的,疯狂翻涌,几欲爆体而出,各处要穴如万针齐刺,疼痛难当,跟着一股热劲,直冲上脑门,就此昏厥,人事不知。

    本已四散逃命的侍卫们,忽见兰斯洛闷哼一声,口溢鲜血,仰天栽倒,手中长刀,竟给镕成了团废铁,都道他走火入魔,大喜之下,连忙回冲,要趁机了结这个恶魔般的仇敌。

    小草亦是大吃一惊,没想到局面忽变,兰斯洛喷血倒地,情急无暇细想,飞奔向前,要把兰斯洛拖离险地。

    一个大步抢上,抱起兰斯洛,背后火辣辣的剧痛传来,血流如注,却是她以身体做掩护,替兰斯洛挨了一刀。

    小草掷出怀中匕首,正中偷袭者面门,只听他惨叫一声,登时毙命。

    两人体格相差甚多,小草力气也不大,抱起兰斯洛可是难事,走没两步,眼前一黑,几欲晕去,却是背后失血的当然症状。

    “开玩笑,这点血,算什么?”

    想起适才兰斯洛为了保护自己,尽管满身伤创,始终没有退开半步,小草猛地割了左腕一刀,藉着痛楚,让自己清醒过来。

    “现在轮到我了,就是死,要保护大哥。”

    小草咬紧牙关,拼起全身力气,抱起兰斯洛逃跑。

    “别让他跑了。”

    “快追啊!”

    “宰了他们两个,向赤先生覆命。”

    四散的追兵,重新聚集,开始在后面追逐,他们已给兰斯洛杀得寒了胆,但是,横看竖看,小草那种瘦弱个子,也不像是会突然变成猛虎的人,不应该再发生这种情况了,再说,倘若没能达成任务,回去以后的下场,未必就比死好到哪去。

    所以,尽管惧怕兰斯洛会突然苏醒,五十几个人仍然展开步伐,紧追不舍。

    小草左钻右藏,绕了几个巷子,仍然甩不开追兵,急中生智,从一户人家的狗洞钻进去,想藉此拉开彼此的距离,多个逃逸的机会。

    在千钧一发之际,将兰斯洛拖了进来,向屋子右方逃去,只听到围墙之外,人声吵杂,似乎没有追上来,小草吁了口气,抱起兰斯洛,消失在夜色之中。

    “臭小鬼,以为这样就可以甩脱咱们吗?”围墙之外,侍卫们恨声道。

    他们的身材高大,大半都钻不进这个小洞,再者,他们的自尊,也不允许这么做。

    “你,带几个人绕道前面,叫屋主开门。”

    “剩下的人,跟我爬墙。”

    一堆人分配了工作,正要将之实现。

    “不必麻烦了。”

    银铃也似的声音,伴着阵阵轻咳,在巷口响起。

    随着声音,一道窈窕倩影,半隐半现,出现在巷口。

    来人雪肤樱唇,态拟天仙,娇艳之中,犹带三分憔悴病容,在月光下盈盈独立,巧笑倩兮,却不是紫钰是谁?

    “得饶人处且饶人,给别人留机会,也是给自己留机会,诸位还是就此罢手吧!”

    骤见紫钰,场中所有人,均是不可免的呆立当场,为那深刻的美感所震撼,半晌说不出话,直到听清后半句话,这才清醒过来,哈哈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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