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骑马的感觉不在于起伏,而在于两人都是起伏的,多少有点侠侣浪迹江湖的感觉。 近距离接触的时候,在没有特定关系之前,总是让人面红耳赤,脸红心跳,热汗淋漓的。 天公作美,阴天,不是一身大汗。 李想觉得自己或许是喜欢这种感觉的,不然也不会一直跑这么久。 特别是叶修那句,要不要一起浪迹江湖,很撩啊! 郭靖浪迹江湖的时候,带了等同于现在金钱价值的几百万,叶修也能拿出来吧? 有钱也能算浪迹江湖了。 没钱是逃难…… 李想思维又开始跑偏了! “骑马还真是有意思,童年三大好奇之一总算是满足了两个。” “吊扇不能砍人,骑马飞奔的感觉,还有什么?”叶修问道。 “还有星星不能点灯,哈哈哈哈……” 叶修不相信,肯定不是这个。 早上就出来了,转眼就是下午了,和李想在一起什么都好,就是时间过的太快。 一转眼还没有玩够呢,结果就快过一整天了,叶修寻思着找个让李想也怕的地方玩一次,不过今天算了。 一时半会也想不到! 高尔夫李想玩了两次就没兴趣了,骑马骑了大半个小时,显然好奇心被满足以后,对高尔夫球不感兴趣,对骑马比较喜欢。 也可能是教练比较好! 叶修恍然大悟…… 原来……也就这样啊! 不好玩的是这种,大概明白这种感觉了。 叶修也不奇怪李想是这个反应,高尔夫他自己都是这样的,玩过一次再没有来过。 没劲。 骑马有意思,抱抱奈斯。 叶修很少来这里! 叶修融入不了这些富人群体就是因为他格格不入,再加上懒得钻营,他不要什么虚荣感,当然也弯不下腰哄人。 坐在汽车上,叶修脱口而出:“去我哪?我又买了很多肉。” 李想咽口水。 叶修哪里能体验那种吃肉吃到饱的感觉,比起来她跟闹饥荒似的,穷的耗子进去家里都哭着出来。 不过穷人也是有尊严的! 不去。 “去我家吧,总不能一直都是我蹭吃蹭喝的,总要还你一顿才行,礼尚往来,我妈说的!” 叶修额头暴跳,右眼皮跳舞,疯狂暗示他不安全。 不会这么危险吧? 不入虎穴……焉得情报。 干了! “也行,我妈也说过不要不知好歹,上次还没有来得及好好看看你家,醉醺醺的就离开了。”叶修把安全带系好。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