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十八章的解释-《我在天庭当差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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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为什么在评论区回复会看不到,所以单独列出一个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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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四十八章,我解释一下哈,鬼魅们并不是“盗取”香火,而是“享受”哈。

    (文中写的是享受。)

    “享受”和“盗取”是不同的。好比是家中老爷出去了,家里的孩子坐在老爷的椅子.上想象自己是老爷,然后玩过家家游戏一样。

    而一家的权利也还是在老爷的手里。

    (享受,享用,受用,意思不同,有些咬文嚼字了,好似“享受”这个词有些异意,改成“耍弄”要好一些。)

    因为在阳间地位最尊贵的鬼就是城隍,所以这些小鬼想象自己是城隍,学城隍吞吐香火,但这些香火愿力还是属于城隍的。在

    这里说一下哈,供奉的香火愿力是“指向性”的,但城隍没有收集,香火愿力就在城隍庙弥漫。

    但这些香火是只有本位城隍才能收集的(除去食香鬼之外的天地异种),而收集了之后却可以将其转交他人。

    否则以老黑的性子,早就将这里的香火一口吞了不是?

    就好比工资是打到你银行卡里面,支付过程中没人动得了,但是你将这些钱取出来之后却能被人偷了。

    (ps:其实关于香火愿力这个设定我写的有些不具体,是我的锅,但就是这个道理。psp:这其实也是一一个伏笔,后面想写的是这些小鬼明明收取不了香火,但后来主角再进入城隍庙之时发现香火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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