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道途顺畅-《全洪荒都听说东皇有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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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妖族的二把手似笑非笑。

    “是啊……不!”通天一时不察,不小心漏了二哥的底,急忙弥补:“不是的,二哥比较独来独往,大哥又常年不外出,三清其实不想沾染上洪荒错综复杂的因果,一心修炼,想要达到盘古大神的境界。”

    “盘古大神的境界,恐怕在天道之上了……”

    太一对这个话题轻拿轻放,捏起黄中李放入口中,牙齿一咬。

    满口酸甜,开胃极了。

    他能感觉到腹内未成形的小金乌身上的火焰变得明亮起来,金光一闪一闪的,看上去也喜欢黄中李的味道。

    吃完后,太一点评道:“吃一颗果子就能成为大罗金仙有点夸张,不过实打实的可以让普通生灵拥有极长的寿命,如大罗金仙一样避开天人五衰,超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身体受到灵果的滋润。”

    通天随口接道:“吃下黄中李的普通生灵就要变成第二个‘人参果’了,有手有脚,五官齐全,咬一口就能提高修为。”

    太一猝不及防地听到这种黑色幽默,感慨一声。

    “空有力量,不修天道,不掌神通,终究会在各种劫难下化为飞灰。”

    “有法可避?”

    通天已经开始啃第二颗黄中李。

    “有,寻一处良辰美景、与世隔绝之地,修炼到连天道也奈何不了的地步,到时候一身力量化为己用,四海八荒何处不能去。”

    把谈话当作论道,太一勾勒出心中的遐思,照应到了现实之中。

    通天眼前一晃。

    有山林,有河流湖泊,湖泊边一小亭,高山悬崖落于其旁,天高气爽,开阔的景色让人就像是置身于远离洪荒争斗的仙境之中。日月不同辉,四季轮转,群星掩去,天边的日轮朝起朝落,便是一天过去。

    闲云野鹤,与世无争。

    很难想象妖族最强的大能者,内心深处有着这样的想法。

    没有去直视太一眼中奇异的神采,通天扭过头,“以你之能,要达成这样的想法又不难,你若愿意,大可在昆仑山山脉上寻一处风景秀丽之地修炼,与三清为友邻,时常论道,一起探索三千大道。”

    修道路上,若有一友人,共同踏上道途是何其美妙之事。

    世间最难寻的便是志同道合之辈。

    通天也有了兴趣。

    “不能呢。”太一笑着拒绝道,“我答应过哥哥,帮他建立妖族,让洪荒亿万万生灵皆为一族,不分彼此,共享大运。我不可能背离妖族去寻找自己心中的至高之境,那样就算成功了,我还是我吗?”

    “吾辈修道,不在天,不在地,仅在自己。”

    他指着自己的眉心,一道太阳轮廓的火纹浮现,那是他与太阳星的羁绊。

    “我是妖族的东皇太一。”

    太一又看向少年心性的玄衣少年。

    “而你……”

    金瞳的深处,有着一丝对通天未来的羡慕与平静。

    “是三清的上清通天。”

    不用争夺,不用杀戮,依旧能顺顺利利地走上洪荒最尊贵的圣位。

    天道的宠儿。

    不论是太一,还是楚东,都只能发自内心地说道。

    ——好一个天二代!

    通天不知道对面的人在羡慕自己的背景,不是滋味地说道:“我看你是舍不得妖族的这些好处,啧,你要是没有了妖族的气运……”说下去发现没意思,通天把黄中李的果实咬碎,嘎吱作响地吃进肚子里,随口一句,“你也不怕走上龙凤麒麟那些家伙的老路。”

    太一心底微惊,这么早就有人察觉到了巫妖大劫的苗头?他对上通天完全没有察觉到自己的话的危险性的干净目光。

    然后,太一就洒然了。

    龙凤麒麟争霸期间,洪荒众生都见证了那个血雨腥风的混乱时代。

    “不怕。”

    再来一次,也不惧怕自己要面临的未来。

    太一的手搭在自己的东皇钟上,小钟倒映着洪荒世间万物,如同他内心想要囊括的那些事物,良辰美景,日月山河,他都想要拥有一次。

    “这一生,所有的劫难,都是我的证道之路。”

    “我——”

    “生于洪荒,志在洪荒。”

    “慕盘古证道之力,愿以后辈身份,去世间征战杀伐一次,不论生死,不论将来,唯憾自己没有竭尽全力。”

    未来的“自己”太过高傲,所以留下的悔恨才会那么浓重。

    他瞧不起所谓的圣位。

    他瞧不起漫天的准圣。

    混沌钟就是他最大的底牌,最强的武器!

    巫妖大劫的劫气蒙住了他的双眼,无形中扭曲了他的心性,让他无法看清楚妖族花团锦簇、烈火烹油之下的岌岌可危。

    他必然不能再走老路,放任巫族发展,让自己成为大劫的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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