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朱云山跟着李志出来了,语气兴奋道:“大志哥,你给我闺女起个名字吧,有你这博学多才的大伯取得名字好,这孩子将来能有出息。” 李志想了想,他一笑,生来就是富二代了,和世华一样,含着金钥匙出生的。 父母的拼搏带给孩子的就是更靠前的起跑线,条条大路通罗马,有些人生来就在罗马。 “这话说的,孩子肯定有出息,我想想……” 李志看了看外面天,似乎要下雪了,朱雪?……不行,叫白了成猪血了。 “半晴,朱半晴。”说完他写下这三个字。 朱云山琢磨了一下,“真好听……嘿嘿……” 虽然他听不懂,不过总觉得意境很深。 他咧嘴傻笑。 李志拍了拍他的肩膀,“行了,快中午了,我去点些饭菜送来,估计你们都没吃饭。” 晚上的时候李志他们就回去了,孙玉在医院待了七天就回去了。 吴辉忠过完年后没多久又开始了他的保险事业,他身边李志安排了葛明瑞,李志本以为像吴辉忠这么高傲的人对葛明瑞会有什么看法。 没想到的是两人居然关系处理的相当不错。 吴辉忠的人脉是短板,可是葛明瑞不一样,他的天赋就是能和三教九流的人玩在一起,不管是什么样的人,只要是他想找的,就能攀上关系。 有了葛明瑞的帮忙,两人把天辽转了个遍,吴辉忠走到每一个城市都能受到热情的招待。 “是吴辉忠先生吗?”他面前站着一个穿着纯白色羽绒服的女人,十分漂亮,妆容也得体。 她身后是一辆加长的奔驰车。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