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七十九章 卖火枪的目的-《我在贞观开酒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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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热气球,这东西简直是突厥的克星,他们躲都没有地方躲,直接被我们炸的投降了。
所以光靠火枪,一支骑兵就能灭了他们。当时火器营只有一把火枪,那么我会让他们在城墙上作战,而不是正面作战了。”
“原来如此。”程咬金恍然大悟。
李靖顿时明白了什么,他开口道:“就算我们将火枪卖给他们,但是火炮和手雷我们没有卖,所以,一旦打起来,还是我们碾压他们。”
“对,不过这只是其中一点。”李峰说道,“刚刚我说了,现在的火枪的弊端很明显,不建议长期使用,趁着现在大家都认为这个火枪很厉害,还不如全都卖了,为大唐大赚一笔。”
“好是好,可是,万一对方拿着我们的火枪也研究出来了火枪呢?那我们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长孙无忌说道。
“怕什么,他们能研究出来的都是我们用剩下的,现在我们有更加厉害的火枪,完全不用担心他们仿制。”李峰说道。
程咬金笑道:“我们有更厉害的火枪了?”
“有,还是分两种,一种长枪,一种短枪,现在唯一不同的是两种火枪的子弹不同。”李峰说道。
“我们有新的火枪了?”程咬金眼睛一亮。
“还在研究当中。”李峰说道。
“什么吗,我还以为真的有新火枪了呢,原来还没有研究出来啊,你小子害得老子白白高兴一下。”
李峰耸耸肩,表示我也很无奈。
房玄龄说道:“陛下,战场上的事情我等也略知一二,蓝田侯所说的非常有道理,对于大唐来说,不仅仅有火枪,还有火炮手雷,最重要的还有热气球。
火枪的优势在于远距离杀害敌人,如今,对于战场来说,一把火枪目前不如一个骑兵,就算有数万火枪手同时开抢,他也未必能击杀数万骑兵。
就像蓝田侯所说,面对骑兵,火枪就失去了用途,更何况还有那么多的弊端。
现在火枪能为大唐多赚点那也是好的,一支火枪一百两黄金,恐怕这是天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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