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26章 连环杀人案?这是虐杀-《还没入职,你教刑侦队长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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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遇害时间:16年10月11日凌晨12点到一点之间。

    现场勘查结果:死者身体多处皮肤组织挫伤,皮下出血。

    初步判断,死者生前遭受过虐待。

    死者无性.侵痕迹。

    现场未发现凶手指纹,脚印等直接信息。

    现场未发现死者手机,钱包等贵重物品,初步怀疑为抢劫杀人。

    尸检结果:死者血液酒精含量每百毫升82毫克。

    检查证实死者死亡前未遭受性.侵。

    死亡原因:后脑遭受钝器击打,造成颅内出血。

    第2起案件的案发时间是17年6月21。

    死者也是后脑遭受钝器重击致死,生前遭受虐待,无性.侵痕迹,所有贵重物品丢失。

    所以,重案组把这两起杀人案并案侦查也是有道理的。

    唯一不同的是,这一起死亡案件发生到现在已经一年多了,警方现在都还没有确定死者的个人信息。

    第3起案子案发时间是17年12月9号。

    尸体发现的地方是市郊一个阑尾的小区。

    生前遭受过虐待,后脑遭受钝器重击死亡,无性.侵痕迹,手机,钱包等贵重物品丢失。

    像这种连环杀人案,时间跨度长,凶手反侦查能力强,没有明确线索。

    最简单直接的办法,就是想办法摸清楚凶手杀人的动机和规律。

    当然了,有极个别变态的杀人犯属于是激情随机杀人。

    就是他们一般时间都是好好的,精神受到刺激后,就会杀人泄愤。

    这种凶手作案一般没有任何规律可循。

    碰到这种案子,是最头疼的。

    不过,这几起案子都有一个共同特征,那就是凶手行动的时候明显是有预谋的。

    提前选定作案地点,提前谋划行驶路线。

    而且,他作案之后,明显有充分的时间掩盖痕迹。

    比如破坏现场,毁灭尸体。

    但是他都没有做。

    为什么?

    挑衅警方?

    挑衅警方的人,往往是受到过警方打击的罪犯。

    张正他们之前从这方面下手调查过,没有任何发现。

    而且,一般这么做的凶手,都会很嚣张的表明自己的立场,甚至是直接给警方提供线索。

    比如说黄道杀人魔案,开膛手杰克,十二宫杀人案……

    所以说,眼前这个案子的凶手在挑衅警方的可能性不大。

    那还有什么原因?

    楚南脑海里不停回放着四个死者的共同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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