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莫宁出来已经有一阵了,没敢去牛南镇,怕张富贵的人把自己给认出来。 之前老爹说要自己去郡城找亲生父亲,离这里最近的郡城就是云阳郡了,去那里好了。 决定去那里了,又出现两大问题。 第一个问题就是不知道云阳郡在那里,将近十八岁了最远就是去牛南县西边,再远就没有去过了。 第二个就是钱的问题,自己出门可是一文钱都没带,在家还能到处混饭吃,这出门在外怎么办? 要不还是去找陈老板把钱要回来,要是他不给自己只好。。。。。。 你先不仁不能怪我不义。 打定注意,莫宁便开始行动。 一盏茶的功夫,莫宁就到了进入牛南县的路口。 一个差人,拿着一幅公告,往公告栏一贴,便走了。 莫宁凑近一看,公告上正是自己的罪状。 第一条,未满十八岁抢绣球,欺骗方员外的钱财,骗取小姐的身体。 第二条,擅自写十八禁小说《一个蛇妖和一个老爷爷七天七夜》。 第三条,残暴的杀害张富贵的儿子张平安。 赏金一两银。 这是那里的话,自己明明是不想参加的好不好,还特意去退婚,是对面不同意。 那里有十八禁了,整本书都没有写过脖子以下的部位。 那是张平安找我麻烦,我也没有杀他,只是在不可说之地来了一脚。 不过这赏金倒是有不少,足足一两白银。 咦!这画的是谁? 通缉令旁边的一副画像画着一副栩栩如生的人像。 浓眉大眼,加上一个厚嘴唇,关键是鼻孔里跑出来繁茂的鼻毛,才是这幅画的点睛之笔,最后在画的左边留下了五个大字——通缉犯莫宁。 莫宁照着画像一一摸到自己的五官。 我眉清目秀,鼻毛也没有张出来。 这是谁画的!你给我站出来,看我不打死你。 转念一想画成这样也挺好,这样就没有人认出来了。 现在莫宁不敢从大街上走,要是被认识的人发现了就不好了。 为今之计只能从牛南县外绕到了陈兴旺的家中,要了钱再想办法离开。 一炷香之后莫宁到达陈老板家外。 此时还是灯火通明,还是有不少的工人在搬书。 这是什么情况,不是昨天就把书运走吗? 见胖大海在旁边偷懒,莫宁偷偷摸过去。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