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嗨,lia,我给你发了几章,你先看看。” 十分钟后,电话响了 “matthew,你赶紧把整本书给发过来,刚刚编辑看过了,如果整本书都能保持这几章的水准,我可以明确地答复你,今年的斯特林普杯就是你的了!” “现在?不,不,我可没那么快,我得打出来才能发。你知道我是用手写的。” “你别打了,直接把文本拍照,我们来解决!” 马修觉得自己给自己挖了个坑,他哪里有什么手稿啊? 咋破? 有了!他特意找出一张从莱丁国王音乐学院买的稿纸,上面有水印,用他最潦草的笔迹写下了一些内容。 还假模假样地在上面涂涂改改,好像是经过了修改似的。如果不仔细看的话就连他自己都不一定看得明白。 稍后,格洛丽亚的电话就来了, “matthew,你就不能认真写字吗?莱丁语不是要比你的母语写起来容易多了?整个编辑部里连蒙带猜的都搞不清!”格洛丽亚抓狂的声音从电话中传了过来。 嘿嘿,看不清就对了! “淡定,淡定,lori,你想啊,如果我的精力都花在写字工整上,我就没法专注于思考了,怎么还能写得出这样的东西呢?” 他说的好有道理,她都无言以对了。 “那你立刻,马上,就去打!” “遵命,我的女神!” 马修从善如流,为积分,拼手速! 今天 可惜两世为人的他,到底是没训练过,绝对是手残党。一小时,在有的抄的情况下,也才打了1500个词都不到。 这要是让他抄本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罗曼罗兰的《约翰克里斯多夫》这种百万长篇,黑牛喝得再多也撑不住! 这个打字的基本技能还得再加强。 这一天,马修打字打得昏天黑地,住对门的秦紫云都过来看他过两次了,都看到他在电脑前奋指疾舞。 最后妹子实在看不下去,愣是把他拉去自己那里吃饭。 “马修哥,你这一整天窝在电脑前干什么?” “正在写本书呢!你要不要看看?” “好啊,好啊,马修哥你好厉害啊,既能写歌又能写书。不过你先吃完饭,再休息一下吧。”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