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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了一眼躺倒在地上的金妮,发现她还处于昏迷不醒的状态,但脸色却好了太多,不像刚刚那样是惨白色了。一本封皮破破烂烂的小册子正安安静静的摆在她手边的地板上,就像从她袖子里滑出来的一样。
莱斯将小册子捡起,从它上面莱斯感受到了一股隐藏的很好的邪恶感。
显然,它就是里德尔灵魂碎片的载体了。
“用麻瓜商店里随处可见的笔记本做魂器,不错,很有想法。”莱斯夸了里德尔一句。
魂器的选择与藏匿几乎是有志于永生但又实力不济的黑巫师的必修课。
他们可以把魂器藏在人迹罕至的野外,也可以选择不起眼的载体——反正魂器上附带有很高明的防护性魔法,普通的风吹日晒、水淹火燎也奈何不了它,只要你不嫌膈应就好。中心思想只有一个:不让敌人找到自己的魂器。
里德尔使用的这个日记本就很不起眼,往旧书铺一丢,只要自己不冒出来搞事情,恐怕几十上百年也不会被人发现。
莱斯摊开日记本,拿笔在上面写了一行字:我是艾德里安·格林格拉斯。
见皮皮鬼想跑,莱斯又加重语气叫了一声他的名字。
“把这个女孩送到格兰芬多公共休息室,如果你拒绝,那下次来找你的就是巴罗了。”
莱斯觉得这个点子不错,要是她被巡夜的教授发现,还能让她吃点苦头,从而给她反思自我的机会。
从密室里出来,莱斯看了一眼飘在自己身后的金妮,感到颇为苦恼:他倒是不担心被人发现半夜三更还带着一个小姑娘在城堡里闲逛。他苦恼的是密室的出口离格兰芬多公共休息室有点远,算上回来的路,根本就是是从城堡底部爬到顶部一個来回,莱斯是懒得跑这么远的路的。
不过还是要辛苦一下自己,得给她找个合适的位置——诶,等等。
这下,皮皮鬼有些忍不了了,他转过身,刚想发作,结果莱斯眼疾手快的将金妮送到了她身边。
莱斯的余光瞥见了一个影子,他当即站住脚步,大声喊道:“皮皮鬼!”
他的声音一下子就收回去了,因为他看清了莱斯的面孔。
过了一会儿,那些乱码全都消失了,纸上取而代之的是另一句话:抱歉,我忘记我是谁了。我需要你的帮助。
很快,日记本就做出了回应,纸上突然渗出了一行墨迹颇淡,字迹潦草的文字:你好,艾德里安,我是……
这正是他满意的状态。
不再理会日记本中里德尔的求救信号,莱斯将日记收进怀里,然后对躺在地上的金妮施了一个漂浮咒,让她飘在自己身后,和自己一起离开了密室。
‘那要不把她丢在某个干净、温暖的地方算了?’
一个戴着一顶鲜艳的橘红色晚会帽的矮小精怪从一套盔甲后面钻了出来。他显然对于小巫师敢于直呼他的大名而感到不满,他一边玩弄着盔甲的头盔,一边骂骂咧咧的:“哪个小鬼头,竟敢直呼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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